都說男歡女愛本是人之常情,可是現如今不知道是人類思想的開放還是社會壓力的壓迫,婚姻已經只是一紙之約,婚外情卻成為了社會的主流,尤其是一些娛樂圈里的大佬,正印證了某些人的那句話“二十歲交同齡女友,三十歲交二十來歲的女友,到了四十五十六十七十甚至是八十依舊交二十來歲的女友”但是愛是需要代價的,這不,近日來吳秀波天價分手費就是大家茶余飯后談論的話題,下面就整理一下吳秀波事件全始末,到底吳秀波事件是怎么回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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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幾日的娛樂新聞幾乎都被吳秀波和陳昱霖刷屏,先是陳昱霖父母通過她的微博發布公開信透露,女兒因“敲詐勒索”被警方關押已一月有余,還毫不掩飾地表示是吳秀波“設下圈套”誘陳昱霖回國,然后報警將其抓捕。陳昱霖敲詐吳秀波被拘留”一事曝光后,引起了很大關注,很多網友都說吳秀波太絕情,王思聰、金星等大V也怒斥吳秀波是“渣男”。
19日中午吳秀波妻子發公告,表示自己及家人在長達一年半的時間里,受盡陳昱霖及其團伙的威脅折磨,報警是忍無可忍的無奈之舉。
今天,微博上有一位網友自稱知情人,他說女方一直向吳秀波要錢,第一次要了600,第二次300萬,第三次2000萬,吳秀波都給了,到了第四次開口要6000萬,吳秀波只給了200萬(加起來3100萬),第五次要10億,然后吳秀波報警了。
吳秀波妻子何震亞女士通過工作室也發布聲明,穩重也指出了“吳秀波天價分手費”的說法,她表示“報警的決定考慮了很久,我們家面對長達一年半的威脅與恐嚇,對方一次又一次索要巨額錢財,從幾百萬到幾千萬”,同時何震亞也表示相信司法機關會給出公正的裁決,以此回應先前和陳昱霖的糾紛。
不過陳昱霖這邊的說法卻不同,陳昱霖的父母否認了天價分手費的說法。陳昱霖父母向媒體曝光了與吳秀波的簽字協議照片,照片顯示吳秀波與陳昱霖(真名陳夢琳)已于2018年10月8日簽訂協議。陳昱霖父母稱“只是想說明吳秀波先生10月8日就和我們女兒達成了協議,木木有什么必要還去敲詐勒索他?”你們可以結合時間點自行推斷和斟酌,9月24號發了朋友圈,10月8號簽了這個,卻在11月5日回國。”
吳秀波天價分手費3100萬不僅未分手 一個進牢一個前程被毀
吳秀波也從以前的迷人大叔被網友列進渣男之列,但是就在今天下午,突然劇情反轉,吳秀波是因為天價分手費而被逼報警。能夠撕破臉,把自己的前程搭進去,足可說明這分手費讓吳秀波無法忍受了,也說明陳昱霖的心挺大的,胃口不斷膨脹,最后走向了兩敗俱傷的地步。
其實金星的一番說詞還是挺中肯的,兩個人都不足以同情。不過,之前吳秀波的形象過于正面,而婚外情的強烈反差讓網友更不能接受,對于陳昱霖還抱有幾分同情,可是,現在突然反轉的劇情,讓人真正徹底把兩個人都放下了。不管之前有沒有真愛,但是現在很明顯就是一筆錢色交易。就像現在流行的一句話,享受了不該享受的享受,就要失去不該失去的失去。陳昱霖雖然稱作女星,但其實并不出名,但是依托吳秀波過上了一線女星的生活,或許七年的感情付出,得到的是對生活品質越來越高的要求,自然對金錢的欲望也越來越高,而自己無法通過努力達到,自然是向可以給錢的主伸手要錢。吳秀波自己也知道,只要要求不過分,維護好自己的正面形象,盡量滿足對方要求,可是最后發現,這是一個無底洞,需要不斷的往里充錢,而且價格越來越高。終于承受不住,向老婆坦白,豁出去了一起戰斗,最終形成了一個進牢一個前程被毀。
此事的真相到底如何?還有待進一步確認。但是從陳昱霖的生活水平和吳秀波妻子的發言來看,已基本接近事實。而且也有些人士爆料與上面報道情況相符。所以,此事的大致情況也不會偏差太多。娛樂圈的光鮮表面上,也有著渾濁的氣息,如果不能刻守本心,很容易迷失自己而不自知,直到東窗事發,悔之晚矣!
2019年3月1日,吳秀波訴陳昱霖案件出現新進展。吳秀波陳昱霖案偵查期限延長一個月:案情重大復雜,陳昱霖媽媽向媒體透露,此案偵查期限被延長了一個月,律師向陳母表示,按照法律規定,只有案情重大復雜的可以延長。按照原先的時間軸,案件應該在今年2月下旬進入檢察院,但偵查期限卻被延長了一個月。陳母表示:“本來案子應該到檢察院了,律師說按法律規定,只有案情重大復雜的可以延長。他覺得這說明公安比較慎重,畢竟輿論現在很關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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